根据(川人社发[2020]1号)、(川人社发[2020]19号)文件规定,2020年2月1日起新开工的工程建设项目,其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按计划施工期分月平摊,施工总承包单位为大型企业的,在2月至6月应缴的部分减半征收;施工总承包单位为中小微企业的,在2月至12月应缴纳的部分免于征收。 经县社保局审核,我县共涉及61个工程项目需进行退费,退费资金合计319434.98元。经报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无异议,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9月2日—9月8日。请涉及退费的参保公司,尽快到县社保局核实银行户名及银行账号,以便后续办理退费事宜。 如对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 联系电话:0837—2489101
附件:阿坝县关于落实新冠肺炎期间建筑项目工伤保险减免政策退费明细表 阿坝县关于落实新冠肺炎期间建筑项目工伤保险减免政策退费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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