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修订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0〕10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修订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川财农〔2020〕85号)等规定,为确保农业行业项目资金、内容公开、透明,现对我局2021年拟建项目进行公示,社会各界群众对以上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于7日内(2021年3月30日至2021年4月5日)以真实姓名书面或者面谈的形式向红原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反映。 联系股室:红原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项目股 联系电话:0837-8992767
红原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 2021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