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红原县历史沿革

2019-11-09 16:08:46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 作者:魏晓倩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中国小康网 红原县境,西汉属汶山郡。

  晋、隋袭旧制。

  唐代,在刷经寺地区设有恭州、流县。

  元朝,建立土司制,设松州、潘州,辖地包括今红原中北部大部,后划归陕西行省。

  明代,县境中北部仍置松州,隶松潘厅;南部置杂谷安抚司。

  清朝,县境西北部隶松州,东南部壤口、四寨属四土司中的梭磨土司和卓克基土司,后又隶理番厅。

  民国时期,红原南部和北部分别由理潘县和松潘县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于1954年3月,四川省藏族自治区(今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设治红原刷经寺,时间长达4年。1958年8月,阿坝州府迁治马尔康,理县由原地域迁往红原境内,治地刷经寺,红原始有正式建制。1960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红原县。(魏晓倩)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