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根据《四川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四川省古树名木认定办法》的有关规定,经专家鉴定和公示,并经县政府同意,现对全县135株三级保护予以认定并公布,请按规定落实三级保护古树的管护责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特此通知。
附件:金川县三级古树目录
古树名木公示表
金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