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金川县河长制工作,贯彻落实《金川县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金委办发〔2017〕49号)、《金川县贯彻落实<中共阿坝州委办公室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湖长制的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金委办〔2018〕73号)精神,结合我县河长制工作实际,经金川县河长制领导小组同意,现将我县县级河、湖长,乡(镇)级河长作如下调整,详见附件。 附件:1.金川县县级河长及联络单位名单 2.金川县县级湖长及联络单位名单 3.金川县乡(镇)级河长名单 金川县总河长办公室 2020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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