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永胜 男,汉族,四川松潘县人,在职大学;1970年10月出生,1989年7月参加工作,200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现任九寨沟县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县公安局局长。 负责政法、社会稳定、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城市管理)、国防动员、信访等工作,协助负责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公安局工作。分管应急管理局(县安办)、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司法局、信访局。联系人武部、县消防大队(消防中队)、景区消防大队、森警中队、县武警中队、武警十三中队。 1987.09-1989.07 四川省人民警察学校公安专业中专班就读 1989.07-1992.05 州公安局刑警大队办事员 1992.05-1998.03 州公安局刑警大队科员 (1990.04-1993.12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专科班毕业<自考>) 1998.03-2001.12 州公安局法制处副主任科员 2001.12-2003.03 州公安局法制处副处长 2003.03-2003.06 州公安局法制处处长 2003.06-2004.06 州公安局副主任科员 2004.06-2008.09 州公安局法制处处长 2008.09-2012.06 黑水县公安局政委(其间:2010.10-2011.12四川警察学院侦查学专业本科班自学考试) 2012.06-2015.07 茂县公安局局长 2015.07- 九寨沟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