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6月10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6月11日-2020年6月17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通讯地址:理县红叶大道政务中心办公楼三楼⠼/span>阿坝州理县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传真):0837-6823866 邮编:623100 2020年6月1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附件:理县生态环境局关于理县狮子坪公路养护和应急保通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