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局2020年办理的1个环境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2月18日-2020年12月2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7-6823866(理县生态环境局)(传真) 通讯地址:理县三办公区(政务中心)三楼理县生态环境局环境监察大队 一、关于理县简阳坪谭家地砂石来料加工点的行政处罚(理县环罚字【2020】02号)情况如下: 违法事实:理县简阳坪谭家地砂石来料加工点在生产,砂石加工厂扬尘控制措施落实不到位,未对生产线进行封闭,厂区围挡设置不全,未对堆场进行覆盖,现场扬尘污染明显。 违法法律:其行为违反了《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二条及八十一条第四款。 处罚决定:1.立即整改2.罚款(大写):伍万元整(小写:5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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