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山水园林建设有限公司于2014年承建的若尔盖县民政局《若尔盖县村委会建设第二标段项目》,该项目于2014年开工建设,2016年9月完成竣工验收,本工程根据合同约定扣除了项目总投资的5%共计13.318625万元(壹拾叁万元叁仟壹佰捌拾陆元贰角伍分)为该工程质量保证金,质保期限为2年。 其中因湖南山水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在若尔盖县村委会二标段建设项目中拖欠挖掘机租赁方(青兴树,身份证号码:512929196512275712)3.3万元(叁万叁仟元整),依据若尔盖县人民法院出具的《若尔盖县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川3232民初10号)文件,2019年7月在该项目质保金中支付民工青兴树工资3.3万元(叁万叁仟元整),现质保金仍结余10.018625万元(壹拾万零壹佰捌拾陆元贰角伍分)。请湖南山水园林建设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前来办理退还项目质保金的手续。 联系人:若尔盖县民政局,联系电话:0837-2298257。
若尔盖县民政局 2019年1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