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潘生态环境局关于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省整改任务第42项、州整改任务第15项、县整改任务第11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2020-01-17 08:00:00 来源:松潘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松潘生态环境局关于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省整改任务第42项、州整改任务第15项、县整改任务第11项)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岷江也是长江的重要支流,2016年流域水质达标率仅61.5%,部分支流水质长期处于劣Ⅴ类。(省整改任务第42项、州整改任务第15项、县整改任务第11项)

责任单位

松潘生态环境局

责任人

朱泽旺

联系电话

0837-7232618

整改目标

岷江流域松潘段考核监测断面水质保持或优于III类断面水质,无劣V类水体;保持出境断面水环境质量。

整改措施

1、严格落实岷江流域河长制,全面落实各级河长责任,督促相关单位执行《岷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统筹岷江流域开展江河湖泊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工作。

2.2018年12月底前认真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和“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负责细化分阶段目标和任务安排,向社会公布年度水质情况。

3.认真组织实施《岷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年度计划。

4.2018年12月底前组织完成岷江流域水功能区划分;2019年12月底前核定水功能区水域纳污能力。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开展专项督导。2018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岷江松潘县段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监督性监测。

5.推进流域内污水治理

5.1.督促指导流域内各乡(镇)大力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出台县级“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指导意见并印发实施,加强基层河长巡河,整改一批河流生态突出问题。

5.2.制定《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松潘县工作方案<2018年度实施方案>》,将我县水环境质量目标分解到乡(镇)和相关部门实施,确保岷江流域水环境质量;编制《松潘县优良水体保持方案》,大力推进流域水环境治理和保护,保持我县岷江流域水质优良。

5.3.加强节水型企业创建,积极鼓励引导推进企业节水治污、循环利用等技术改造;组织开展全县重点用水用能企业节能节水专题培训,强化企业节能节水自主意识。

5.4.按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四川省2017本)》严格执行准入政策,严格控制耗水量大、排放量大的项目,严格限制增加磷污染排放的工业项目,严禁新建重度污染的化工、医药、农药、染料项目。

6.按照《四川省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

7.优化沿江农业产业布局,合理施肥、科学施药,不断推进农药化肥零增长行动,减少农田径流污染;指导各乡(镇)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促进种养循环;到2018年底畜禽规模养殖场养殖废弃物处理利用设配配套率达60%,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率达65%,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

整改主要工作

1、按照州河长办印发的《2018年度岷江(阿坝州段)河长制主要问题和任务清单》(州总河长办发[2018]24号),岷江(岷江北源)“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等要求,严格落实岷江流域河长制工作。

2、编制完成了松潘县“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认真落实河长制工作,并定期向社会公开水质情况。

3、分年度实施《岷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内计划项目,全面推进松潘县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松潘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4、一是由州水务局统一编制了阿坝州水功能区域划分。二是分年度下发《关于下达2018年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的通知》(松农牧水发〔2018〕81号)和《关于下达2019年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的通知》(松水发〔2019〕16号),下达了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指标,要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三是印发《关于完善入河湖排污口设置审批手续的通知》、《松潘县入河排污口整改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完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规模以下入河排污口排查,按照生态环境部入河排污口核查组统一安排完成长江入河排污口专项排查和问题整改。

5.1、自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制定并印发《松潘县2018年度“清河 护岸 净水 保水”四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松潘县2019年度“清河 护岸 净水 保水”四项行动的实施方案》,严格要求全县各乡镇贯彻落实,要求基层河段长加强巡河。

5.2、制定并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松潘县工作方案<2018年度实施方案>》、《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松潘县工作方案<2019年度实施方案>》,按要求严格落实《阿坝州优良水体保持方案》,完成2018年度、2019年度地表水监测,岷江流域水质保持优良。

5.3、积极组织重点用水用能企业参加省、州相关培训,指导企业加强节能节水工作。目前我县重点用水用能企业仅四川省岷江电解锰厂,位于涪江上游,并完善污水处理设施设备,2019年全年停运。

5.4、严格执行准入政策,无新批耗水量大、排放量大的企业和磷污染排放工业项目,未新建重度污染的化工、医药、农药、染料项目。

6、经核实,我县无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对县级工业园区进行参照管理。我县工业园区污水经园区内企业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纳入县城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7、2018年、2019年农药使用量实现同比下降,化肥使用量实现零增长;目前全县无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制定《松潘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积极推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进一步提高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全县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率达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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