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潘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告(第4号)

2020-01-28 08:00:00 来源:松潘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松潘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通  告

(第4

为进一步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我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返乡人员、走亲访友人员,尚未在所在乡镇村委会(居委会)登记在册的,请立即前往登记,同时请加强自我管理,返乡人员自返乡之日起居家观察14天,不走亲访友,不参加聚会活动,外出佩戴口罩,并配合县、乡、村医生上门检查、随访和疾控部门提出的其他防控措施。若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请立即告知随访医生,同时正确佩戴口罩,在医生指导下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按照医院诊疗要求予以充分配合。

二、1286:00起,暂停运营我县所有客运班线,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广大群众理解和支持。

全县各居民小区、村寨、公共场所、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人口密集的重点区域,在原有垃圾收集点增设废弃口罩收集容器(设置文字标识,容器内设塑料袋),用于收集废弃口罩。请广大群众将废弃口罩消毒(喷洒75%酒精、84消毒水),进行简易破损(扯烂或剪碎)后投至收集容器,不要随意丢弃废弃口罩,以免造成二次污染。

四、全县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做好实名制挂号就诊工作,对发热、咳嗽的病人建立包含详细住址和联系电话等内容的台账,县卫健局做好督导和检查。

五、县级相关部门要切实保障口罩、消毒水、预防类药品等疫情防控用品及蔬菜、粮油、肉禽蛋等生活必需品价格稳定,对假冒伪劣、恶意抢购、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行为,将依法从严从快予以查处和打击,并点名道姓公开曝光。

六、各驻松施工单位、企业请主动与属地乡(镇)党委政府联系,登记湖北籍在松工作人员详细信息。

七、全县农贸市场、超市、门店等暂停所有活禽活畜交易、宰杀和从事野生动物捕猎、交易。禁止餐饮服务和个人单位使用野生动物加工,制售食品。

八、禁止任何餐饮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群体性聚餐活动(包括农家乐、藏家乐、坝坝宴等),已经订餐的应尽快取消或延期举办。餐饮服务单位、乡厨不得承办群众性聚餐宴席。全县所有酒店宾馆做好登记、消毒和体温监测工作,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的立即报告辖区内医疗机构和乡镇党委政府。

禁止利用短信、QQ、微信、微博、论坛等传播道听途说的不实消息和编造散布虚假信息。

十、请广大群众提高警惕,积极发现并向松潘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乡镇党委政府报告涉及有病毒传播危险的一切线索。积极配合我县检疫卡点和监测点的体温监测工作,对隐瞒疫情或拒不配合者,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置。

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狠抓落实,请广大群众给予理解、支持配合。我们坚信,有了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参与,我们一定能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特此通告。

            松潘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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