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车县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公告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水青山就是银山的理念,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治水方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库车县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着力提升库车县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依法规范河道湖泊的管护,保障河道行洪安全和生态安全,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安排部署,划定河湖管理范围,明确管理界限,推进建立范围明确、权属清晰、责任落实的河湖管理责任,确保河湖库岸线稳定和健康发展,库车县已完成5条河流和2个湖泊管理范围划定,现公告如下:一、划定的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办法》(政府令168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发办〔2018〕14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程规范、技术标准为依据。...

2019-12-19 19:15:27

国务院批准撤销库车县设立县级库车市

近日,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库车县,设立县级库车市,以原库车县的行政区域为库车市的行政区域,库车市人民政府驻新城街道办事处文化东路150号。...

2019-12-20 19:16:56

欠税公告(2020年第1号)

附件3库车2019年四季度欠税公告--县局公告  ...

2020-01-06 15:48:26

库车市社保服务咨询热线09977138150

库车市社保局在疫情防控期间,积极推广网上办理业务,为方便广大市民群众咨询了解社保政策及业务流程等, 现向社会公布服务咨询热线电话:0997-7138150库车市社会保险管理局2020年3月6日 ...

2020-03-06 18:59:20

库车市人民政府禁火令

为切实做好全市春季大风天气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火灾事故发生,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风天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新政办发〔2017〕5号)要求,现发布“禁火令”。...

2020-03-08 11:38:11

欠税公告(2020年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和《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的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库车县税务局确认的9户纳税人欠税情况予以公告。...

2020-04-03 12:2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