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政府的安排部署,对于阿克苏帕瓦拉(农业生态园)新建110千伏输变电站项目拟征占用温宿县吐木秀克镇土地,由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对于该项目内征占用土地和树木进行初步调查,该工程拟占用温宿县吐木秀克镇帕瓦拉(农业生态园)范围内12.418亩土地,其中:永久占用土地面积7.238亩,临时用地面积5.18亩,按照自治区发改委、治区财政厅《关于下发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土地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新国资发{2009}131号)、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公布实施自治区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新国土资发{2011}1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计算征地补偿费,阿克苏帕瓦拉(农业生态园)新建110千伏输变电站项目拟征迁安置补偿方案如下: 该项目拟征占地面积12.418亩,其中:永久占用土地面积7.238亩(果园地6.941亩、林地0.297亩),临时用地面积5.18亩(果园地),需砍伐树木3317棵,其中:般树木61棵,果树3256棵;涉及农户1户,需征地总补偿费410047.12元,其中:土地补偿费90745.6元,安置补偿费192834.4元,临时用地补偿费7770月,树木补偿费85040元,耕地开垦费21714元,不可预见费11943.12元。 一、土地补偿费(90745.6元) 1、果园地6.941亩×800元/亩×2倍×8倍=88844.8元 2、林地0.297亩×800元/亩×8倍=1900.8元 二、安置补偿费(192834.4元) 1、果园地6.941亩×800元/亩×2倍×17倍=188795.2元 2、林地0.297亩×800元/亩×17倍=4039.2元 三、临时用地补偿费(7770元) 1、果园地5.18亩×1500元/亩=7770元 四、树木补偿费(85040元) 1、风景树补偿费(3050元) 5-15CM:61棵×50元/棵=3050元 2、苹果树补偿费(6090元) 5CM以下:174棵×35元/棵=6090元 3、桃杏桑树补偿费(71415元) 5CM以下:1587棵×45元棵71415元 4、经济林苗圃补偿费(4485元) 1495×3元/棵=4485元 五、耕地开费(21714元) 7.238亩×3000元/亩=21714元 六、不可预见费(11943.12元) 以上五项补偿费合计398104元×3%=11943.12元 征用上述士地补偿总费用共计410047.12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