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我公司于2020年1月委托新疆易达鸿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新疆金瑞浩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6万吨硫酸锌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该项目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网页下载环评报告全文,《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见附件。 公众也可到环评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鲤鱼山北路199号集电港(1号楼)综合楼2014-10)、建设单位(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温宿县产业园区金沙路2号)查阅报告书全本。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被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可能受到建设项目直接影响的公众。具体公众范围阿克苏地区温宿县。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1)本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金瑞浩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温宿县产业园区金沙路2号 联系人:何金国 联系电话:15899136192 (2)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新疆易达鸿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鲤鱼山北路199号集电港(1号楼)综合楼2014-10) 联系人:谢再顺 联系电话:13565916621 电子邮箱:251678403@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公示之日起共5个工作日。
新疆金瑞浩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6万吨硫酸锌项目(征求意见稿) 新疆金瑞浩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0年 4 月 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