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稳妥推进乌什县水资源价格改革,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更好运用经济手段和价格杠杆,提高我县水资源节约利用水平,本着兼顾效率与公平,既有利于我县供水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又充分考虑社会和农村居民承受能力的原则,经价格听证会听证,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调整乌什县农村自来水价格,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乌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