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尔津县新增巡游出租汽车运力听证会公告

2020-01-13 08:00:00 来源:布尔津县人民政府-首页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进一步满足布尔津县居民出行要求,基本解决运力不足的问题,提高我县旅游城市的基础服务能力,经研究,拟对我县新增一批出租汽车运力指标。为提高政府决策的透明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县政府同意,决定举行新增出租车运力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机关:布尔津县交通运输局

二、听证时间:2020年01月下旬

三、听证地点:布尔津县政府二楼会议室

四、听证事项:拟新增30个布尔津县出租汽车运力指标。

五、决策内容、理由和依据:

1. 内容:因我县居民的出行需要,为提升我县旅游城市的基础服务能力,拟对我县增加出租汽车运力指标30个。

2. 理由: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人口的增加,巡游出租汽车运力供求失衡,“打车难”的问题,一直困扰着县城及周边的各族群众。特别是随着喀纳斯景区的快速发展,外来游客呈井喷式增长,对出租车的需求越来越大,我县居民在上、下班,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期时段,打车非常困难,若遇恶劣天气,学生、老人打车就更困难,还要受冻等车。2016年底我县开通了公交1号线,但仍然满足不了我县居民出行不同的钢性需求,社会各界普遍反映“打车难”问题。

巡游出租汽车是城市旅游业基础服务的保障,是来我县旅游游客对布尔津县直观印象的名片,增加巡游出租汽车运力,提升我县旅游业基础服务能力也是势在必行的。

3. 依据: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46条规定;二是《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20条规定;三是《阿勒泰地区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城市客运出租汽车发展规划、运力投放计划和营运区域范围调整方案,由各县(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经县(市)人民政府审核,报地区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实施。

六、听证会参加人员及产生办法

本次听证会拟在布尔津县城区内征集21名听证代表,由以下方面组成: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3人;乘客代表4人;出租汽车行业经营者和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代表6人;相关部门代表8人(纪检委、发改委、财政局、应急管理局、司法局、市监局、运管局、交警大队)。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驻城区单位代表由县政府邀请,相关单位推荐产生。其他代表自愿报名。

七、听证会代表的条件

听证会代表需在布尔津县城区居住满两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和较好的口头表达能力;有充足的时间和条件收集所代表的代表群体的意见并能按时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其他人员参加听证会。出租汽车行业经营者、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代表还需具有两年以上出租汽车行业从业经验且从业记录良好。乘客代表不得是出租汽车行业从业人员及近亲属。

八、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 乘客代表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及本人身份证。

2.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代表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以及所在公司出具的从业表现证明。

3. 出租汽车经营者代表、公交公司代表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本人身份证以及单位授权证明。

九、听证会代表报名时间及地点

1. 报名时间:2020年01月13日-2020年01月19日

2. 报名地点:布尔津县交通运输局客管办

3、负责人:杨寿江  0906-6536030

十、听证会参加人员公示

听证会参加人员确定后,由听证机关向社会公布名单,以便听证会代表向社会各界征集意见。

特此公告。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