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鑫 因保管不善,将房权证富蕴房字第00010662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所有权人:刘海鑫,房屋坐落为:富蕴县赛尔江西路49号150栋1层2单元101室;建筑面积:82.64平方米;使用性质:住宅。 本人承诺此房屋未进行私下卖买交易,未存在抵押借款等交易行为和法院查封等其他的房产纠纷,如出现法律纠纷本人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富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声明人: 刘海鑫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 2019年1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