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内容公示

2020-01-20 19:17:00 来源:新疆富蕴政府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是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审批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审批制度改革范围:此次改革是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实施全流程、全覆盖改革。改革覆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包括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主要是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

二、全程四个阶段: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主要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

三、审批程序及时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2019年上半年起压减至120个工作日内。

1、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本阶段包括项目审批核准、选址意见书核发、用地预审、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四个审批环节,由发展改革部门牵头实施,发展改革、自然资源部门实行并联审批,按照土地取得方式和投资性质不同,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

2、工程建设许可阶段,本阶段包括设计方案审查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两个审批环节。由自然资源部门牵头,在本阶段同步开展联合技术指导服务,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其中,设计方案审查20个工作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10个工作日。

3、施工许可阶段,本阶段包括设计审核确认和施工许可证核发两个审批环节,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其中,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15个工作日(小型项目10个工作日),施工许可证核发5个工作日。

4、竣工验收阶段,竣工验收包括规划、土地、消防、人防、档案等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

对于竣工验收事项涉及测量工作及产权登记手续涉及房产测绘、地籍测绘的,实行“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多测合一”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改革采取“减、放、并、转、调”五个手段精简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

1取消审批事项取消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合同备案取消建设资金到位证明中标备案不作为施工许可的前置条件取消社会投资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批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作为施工许可前置条件取消单独办理的城镇燃气工程、城市道路工程、环境卫生设施和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等专项竣工验收备案环节,与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一并办理。

2合并审批事项,将施工图审查、消防设计审查、人防设计审查进行联合审查;前期测绘、竣工测绘进行联合测绘;将地质勘查联合勘验;联合验收;进行整合工程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文件,按照初步设计深度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选址意见书和用地预审意见合并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同建设用地批准书合并办理等。

3转变管理方式,对于能够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方式替代的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协作事项;对于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纠正且风险可控的审批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依托建设市场诚信体系可直接作出审批决定;在部分工程建设项目中推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告知承诺制等

4调整审批时序调整优化事项办理的前后关系,调整审批时序,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不作为项目审批或核准条件,审批或核准项目时仅保留规划选址意见、用地预审意见作为前置要件;地震安全性评价在工程设计前完成;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取水许可、水土保持方案、洪水影响评价在开工前完成;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探索推行“以函代证”;建设单位可以在项目正式立项前开始勘察、设计活动;供排水、供电、燃气等市政公用设施,可在施工许可证核发后办理报装手续,竣工验收后直接办理接入

五、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流程:

1项目赋码。除涉密项目外,建设项目通过发改委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生成项目代码作为项目整个审批建设周期的唯一身份标识。

2、健全完善“一张蓝图、一个系统、一个窗口、一张表单、一套机制”的审批体系

3审批办理。各相关审批部门自受理之日起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对相关并联审批事项进行同步审批、限时办结,并及时将审批意见推送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

4办结回复。各审批部门完成审批事项办理后,由牵头部门做出办结处理,综合服务窗口通知申请人并送达行政许可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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