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声明(陈敏)

2020-03-24 11:26:00 来源:新疆富蕴政府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陈敏因保管不善,将富蕴房权证富字第00010277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所有权人陈敏;身份证号码:510623197412090321;房屋坐落为:富蕴县幸福路金鑫花苑小区2号楼B段17-2号22栋4层9单元401室;建筑面积:104.80平方米;使用性质:住宅。

本人承诺此房屋未进行私下卖买交易,未存在抵押借款等交易行为和法院查封等其他的房产纠纷,如出现法律纠纷本人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富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声明人:陈敏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四日               202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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