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敏因保管不善,将富蕴房权证富字第00010277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所有权人陈敏;身份证号码:510623197412090321;房屋坐落为:富蕴县幸福路金鑫花苑小区2号楼B段17-2号22栋4层9单元401室;建筑面积:104.80平方米;使用性质:住宅。 本人承诺此房屋未进行私下卖买交易,未存在抵押借款等交易行为和法院查封等其他的房产纠纷,如出现法律纠纷本人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富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声明人:陈敏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四日 2020年3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