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拉萨,这几类交通违法行为最普遍

2020-12-28 00:00:00 来源:阿里地区普兰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交警对违停车辆进行处罚。

违反禁止标志、违章停车、不系安全带……日常生活中,你注意过这些交通违法行为吗?12月24日,记者前往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2020年拉萨市最普遍的交通违法行为,这些行为不仅最容易被疏忽,而且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危害公共安全。对此,拉萨市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做到文明出行、安全驾驶。

在日常生活中,汽车是我们出行必不可少的交通工具,它不仅大幅度地减少了我们的出行时间,也在很大程度上让我们的出行变得更加便捷。然而,在驾驶过程中,一些容易被忽视的行为往往隐藏着巨大危险,威胁着人们的生命安全。

12月24日,记者从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2020年,拉萨市最普遍的交通违法行为是“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主要包括实线变道、不允许调头的路段调头、禁止左转弯的路段进行左转弯等驾驶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压实线行驶将被处以扣3分罚200元的处罚,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的行为会被处以扣2分罚200元的处罚。”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说。

记者了解到,“违法停车”也是2020年拉萨市较为普遍的交通违法行为,主要是指机动车占用主干道、非机动车专用道、消防通道、盲道及非机动车停车位的违法行为,不仅会造成交通拥堵,导致道路通行能力下降,而且还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影响城市文明形象。针对此种情况,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持续加大对机动车违法停车的整治力度,全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有序。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如果在设有‘禁止停放车辆’标志的地方停车,被电子眼抓怕到的话,车主将被处以扣3分罚200元的处罚。”

除以上两种交通违法行为比较普遍外,“不系安全带”的行为也比较普遍。安全带又被称为“生命带”。有数据统计显示,发生交通事故时,不系安全带的死亡率明显高于系安全带的。为此,驾驶途中“不系安全带”的行为也会被电子眼抓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将被处以记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道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将处以200元罚款、不记分的处罚。“根据系统数据统计,驾驶人‘不系安全带’的违法行为也比较多,下一步我们会根据实际情况继续开展相关宣传活动,提升广大市民的交通安全防护意识。”该负责人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为有效净化城市道路环境,营造安全、文明、绿色交通出行环境,2020年以来,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进一步推进 “平安交通·百日会战”专项整治行动,做好“文明交通拉萨行”“一盔一带”相关工作部署,开展各类交通乱象集中整治工作,对交通堵点、乱点进行组织优化。同时,充分发挥警示教育普法释法成效,制作警示教育专题片,定期实施“事故多发路段”“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五大曝光行动,报道辖区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曝光辖区事故多发路段、高危风险运输企业和终生禁驾名单,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

“交通安全涉及千家万户,事关每个交通参与者,不仅需要交通管理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提升管理效能,更需要广大市民的大力支持和广泛参与。“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出行时,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到文明出行,为营造良好的交通通行秩序贡献一份力量。”该负责人说。(文/图 记者 娄梦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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