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日土县部门预算编制说明(附单位预算公开表)

2020-03-03 00:33:49 来源:日土县政府新闻网_阿里地区_西藏 作者:日土县委宣传部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本网消息 根据县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的指示精神,以及2016年度第十一次政府常务会议【2016】11号和2016年度第十六次县委常委会议【2016】16号通过的部门预算测算方案要求,我局在编制2017年各单位公用经费预算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本着量入为出,厉行节约的原则,结合本县工作实际进行编制部门预算,现将主要情况说明如下:

2017年收到上级转移支付资金30608.73万元、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545万元。共计财力为33153.73万元,列入部门预算的共50家单位,合计人数为1092人,其中在职干部837人(不含教育系统人员)、公益性和合同工255人。各单位公用经费预算是按照2017年1月份各单位工资表实际人数计算,不再考虑单位人员编制情况,借调人员经费统一核算到原单位,由单位之间相互协调。

一、工资和福利支出

2017年我县全年预计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为15543.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支出2302.6万元,津贴补贴支出8394.3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支出892.09215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2017年为使部门预算更为合理,按照测算方案,将全县所有单位分为9档,每一档对应相应的系数,具体为:

类型具体分类分档如下:

政法类:依据年保障标准具体确定。

公安系统按照41142元年标准保障,具体单位有:公安局(交警、特警、森林公安);法院系统按照33163元年标准保障,具体单位有:法院; 检察系统按照30814元年标准保障,具体单位有:检察院;司法系统按照26019元年标准保障,具体单位有:司法局。

第二档(系数:1.3):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纪检委(监察局);

第三档(系数:1.1):日土镇、日松乡、热帮乡、多玛乡、东汝乡、组织部、宣传部、发改委(项目管理中心)、财政局、水利局、农牧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扶贫办)、林业局、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第四档(系数:1):教育局、文化局、卫生局、商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战部、民政局、旅游局、环境保护局。

第五档(系数0.95):民宗局、团委、妇联、广播电影电视台、工会、寺管会;

第六档(系数0.90):不动产登记局、原种场、统计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第七档(系数0.85):主要是社会保障事业类单位、医疗卫生类事业单位。包括信访局、人民医院、电力公司;

第八档(系数0.80):包括:编译室;

第九档,其他事业单位分类分档系数为0.75。

按照新的政府收支分类支出经济分类,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内容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寄费、电话通讯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车辆运行及维护费、食堂补助、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以经济功能分类科目作为细项,按因素测算法确定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基准定额标准,按分类分档、系数、类别、档次核定单位的最终商品和服务支出额度。适用于基准定额标准乘以系数后作为最终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标准的项目有:办公费、水费、电费、邮寄费、电话通讯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基准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标准不做系数调整的项目有: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食堂补助、离退休公用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的探亲、休假费等。

支出分为两类:项目支出及定额支出。项目支出由预算单位申报并提供相应的依据;定额支出由预算单位填写《基本支出录入表》,由系统公式测算自动生成,具体标准如下:

1.办公费年人均500元(含报刊杂志征定经费等);

2.水电费年人均600元(其中:水费人均100元;个人电价补贴300元和公用电费200元);

3.电话通讯费年人均960元;

4.差旅费年人均12000元;

5.办公用品一般维修年人均200元;

6.培训费年人均300元;

7.公用、办公取暖费年人均600元;

8.邮寄费年人均60元;

9.公务接待费不给各单位单独下达,全县中心工作接待费用由县后勤服务中心统一进行管理,共计预算200万元(不包含公检法司)。

1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按照政府办公室越野5辆和轿车3辆计算,县委办越野3辆和轿车1辆计算,人大、政协各越野1辆和轿车1辆计算,人民医院越野车2辆测算,四乡一镇越野1辆和轿车1辆测算,其他单位各1辆越野车测算;越野车一辆按7.48万、轿车按3万测算(不包含公检法司)。

11.探亲、休假费依据《阿里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休假经费包干暂行办法》执行。各预算单位根据职工籍贯严格填写《在职人员情况》表,夫妻双方籍贯不在同一个县城的另核定800元交通补助;

12.取暖费、防寒费、燃料费4210元(其中:取暖费2600元,防寒装备费110元、燃料费1500元);

13.福利费年人均60元(根据藏人字[1988]62号文件核定);

14.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的2%核定;

15.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按年人均300元核定;

16.食堂补助按照行署的要求,20人以下10万元,20人至50人(含20人,不含50人)15万元,50及50人以上18万核定;四乡一镇按照去年的标准食堂补助为15万元。

17.失业保险按照事业人员(不含援藏人员)工资总额1%核定;

18.单位养老保险按照在职人员(不含援藏人员)工资总额20%核定;

19.单位职业年金按照在职人员(指差额事业单位)工资总额8%核定;

20.工伤保险按照在职人员(不含援藏人员)工资总额0.2%核定;

21.生育保险按照在职人员(不含援藏人员)工资总额0.7%核定;

22.单位医疗保险按照在职人员(不含援藏人员)工资总额8%核定;

23.公务员医疗补助按照公务员及参公人员(不含援藏人员)工资总额3%核定;

24.住房公积金按照在职人员(不含援藏人员)个人工资总额加上2736元的12%核定;

按照上述计算,我县全年商品和服务支出预计为:2485.527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公家补贴住房公积金预计支出1298.8491万元、干部职工休假探亲和夫妻异地休假交通补助预计支出718.54万元、干部职工冬季取暖补贴预计支出297.647万元,以上四项累计支出预算为2336.24万元。

四、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和其他支出

预算内项目资金安排及县配套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内项目资金是按照各单位除日常工作外,单独安排的资金,该资金各单位必须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财务记账方面必须单独设立会计收支科目,以便财政监管和检查。

按照我县今年各单位所上报工作任务以及我县县委政府工作计划安排。县级配套方面,其中教育支教县级配套为585.35万元,配套比例为23%;扶贫县级配套763.5万元,配套比例为30%,其他各类配套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予以配套,预计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和其他支出分别9433万元、3276万元。

为防止应急处置如自然灾害引发的救援等突发事件或不可预见性的开支,我县安排预备金1%,332万元。

五、其他事项。

1、2017年各单位要秉着节俭节约的原则开支,不得超规格报销各项费用,该预算经日土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复后由县财政局下达红头文件,文件下达后不得变更,各单位不得再以经费不足为由向县政府申请追加。年中却因上级下派了新任务,需要开展新的工作,需要经费的,可从去年预备费结余资金中解决,但必须通过政府会议,并有会议纪要。

2、如各单位预算经费,包含公用经费和预算内专项经费,12月20日前,财政已拨付各单位但各单位未使用完毕的资金,各单位必须将未使用完毕的资金全部退还财政,由财政下年度统筹安排使用,退还资金不再结转下年使用,上级下拨的专项资金除外。

3、为杜绝预算管理中的随意性,强化预算执行的严肃性。预算单位年初预算中列入“专项”部分支出必须提供相关政策文件,即持有自治区党委、政府、财政厅、阿里地区地委、行署以及县委政府主要领导签字的方可列入,主要看财力。

4、关于离退休经费的情况说明,根据财政厅2016年10月份预算业务培训内容,从2017年1月1日开始,离退休费不再列入当年预算,由社保统一发放。

县级单位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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