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观区海口镇水环境治理项目—水系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河湖清洁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大观区海口镇水环境治理项目—水系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河湖清洁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AQDG[服务]2019-28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12.11 采购日期:2019.12.19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隋淮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桓谭路国购心苑西区3栋1208 成交价:518000.0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大沟、微小水体及河流开展水面及周边岸线(沟渠沿线)垃圾、水面漂浮物、淤积水草(清至根部,莲藕除外)打捞清理,保证清理后无明显垃圾、漂浮物及杂草等;并确保白色垃圾、固废物等上岸外运;淤积水草等按业主要求在指定地点掩埋,同时对所在区域表层平整,保证整体清洁美观。
评审委员会名单:徐莉、李海生、周旭东 采购人名称:安庆市城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安庆市大观区 联系人:潘竹 联系方式:13855620125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华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庆市纺织南路华茂1958-C区三号楼9层917室 项目负责人:陈佳 联系电话:0556-5031825 收费标准:采购代理费为成交价×1%,不足2000元按2000元计取。 收费金额:5180元 公告期限:2019年12月20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华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庆市纺织南路华茂1958-C区三号楼9层917室,联系电话:0556-5031825。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庆市大观区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5502631。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安徽华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