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省人社厅《关于做好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工作的意见》等规定,经审查验收,我局同意安徽永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申请,核发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2019年11月28日至2019年12月2日)。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太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反映。 联系电话:4185057
太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28日 |
根据国务院《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省人社厅《关于做好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工作的意见》等规定,经审查验收,我局同意安徽永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申请,核发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2019年11月28日至2019年12月2日)。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太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反映。 联系电话:4185057
太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