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县公务用车管理中心决定对更换的6辆公务用车进行公开拍卖处置。车辆的具体情况及拍卖办法如下:
一、拍卖车辆的基本情况
二、车辆的拍卖办法 1.各竞买人在4月10日看车。竞买人可在4月11日----12日下午五点之前缴纳每车保证金5000元现金,中标的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至车辆过户手续完毕后无息退还。拍卖报价单随保证金一并上交(报价单由个人密封签字,本单位盖章),未中标的,竞拍会后当场退还保证金。 2.本次车辆拍卖采用现场一次性报价,在各报价单上须填写姓名、价格及本人身份证,报价低于车辆底价的为废标。以有效报价最高者为中标人,如最高报价有两个及以上报价相同者,当场采用抽签的形式决定中标人。 3.中标后现场与公车中心签订公务车公开竞价拍卖结果确认书,并在2天内(4月13日—14日)付清全部车款,签订车辆转让协议。 4. 将于2020年4月13日上午9:00时在公务用车管理中心三楼会议室进行现场报价,逾时者视为放弃本次拍卖。 5. 签订协议后5日(4月19日前)内必须办理车辆有关转户手续,车辆在过户期间交通违法违章、事故等责任由竞得人承担。 三、其他规定 1.在报价过程中如发现有串标等违规行为的,罚没保证金,如中标的视为无效。 2.中标后现场签订车辆转让协议,不签订车辆转让协议的取消中标资格,罚没保证金。 3.该车辆截止拍卖前的全部违章记分罚款由出让方处理交清,车辆的过户手续、逾期未审等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有意向购买的单位或个人,请于2020年4月10日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到县公务用车管理中心报名登记和现场勘察车辆情况。 联系人:李欣华 18075346758 财务联系人:胡飞燕 18133037977
太湖县公务用车管理中心 2020年04月0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