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纬汇通商品住房摇号购房意向登记公告

2020-11-25 08:00:00 来源:太湖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我公司开发建设的经纬汇通项目按规定有540套商品住房摇号对外销售,现就摇号购房意向登记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起止时间:2020年12月03日09时00分00秒至2020年12月06日09时00分00秒。提前报名或逾期报名均视为无效。
  二、参加摇号报名的购房对象:在县城规划区内只有一套以下住房(含1套),且未购买过限价商品住房的本县户籍居民家庭;连续在我县缴纳一年以上社保且在县城规划区内无住房的非本县户籍居民家庭;房票安置户。
  三、报名的方式:填写报名登记表(通过附件下载填写),和申请人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婚姻关系证明图片等通过实名注册邮箱(他人或本人实名注册的邮箱均可)一起上传至thjwht2020@163.com邮箱上。
  四、相关事项。
  1、购房意向登记以家庭为单位,家庭成员以户口簿记载和婚姻关系证明为准。购房意向登记人、摇号选房人、合同签订人与网签备案人应保持一致。该项目为限价商品住房,根据《太湖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太政发〔2020〕9号),限价住房在领取不动产权证2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2、居民家庭拥有的房屋套数包括家庭成员通过自建、购买、房改、继承、受赠等各种途径取得的住房和已购买未交付的商品住房。
  3、需要提交的上传材料。
  《商品住房摇号销售意向购房登记表》须以电子表格格式上传,身份证、户口簿、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司法文书或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须以图片格式上传,每张图片不得大于500KB。房票安置户须另上传房票或征收部门出具的房票安置证明图片。上述文件须压缩成文件包上传至邮箱,文件名为申请人的姓名,不得重复上传,登记表须与上传的证件信息严格一致,不一致的视为无效报名。
  4、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报名资格,所有家庭成员不得再次参与我县限价楼盘摇号购房。
  5、登记申请人需认真理解《经纬汇通商品住房摇号销售实施方案》,该方案和本公告具有同等约束力,属合同的组成部分。
  联系电话:0556—5129989


附件:1.商品住房摇号销售意向购房登记表.xlsx
    2.经纬汇通商品住房摇号销售实施方案.doc 
   3.太湖县新建商品住房摇号销售实施办法.docx 
   4.商品住房摇号销售操作流程.docx

太湖汇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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