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我县组织力量,完成了长河、店前河、田家滩河、泊湖、东湖等5条河湖管理范围的划界工作,现将划定成果予以公告。 附件: 太湖县长河等5条河流湖泊管理范围划定成果.pdf 太湖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