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纬汇通商品住房销售在县公证处主持下对符合资格的人员进行了摇号,产生了《经纬汇通商品住房摇号中选名单》,现予以公示。 注:根据《经纬汇通商品住房摇号销售实施方案》规定,获得选房资格的购房户应在摇号结果产生后5天内持征信查询结果、身份证原件自行缴纳购房认筹金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元)到我公司以下账号,凭缴款凭证到我公司开具收据,逾期未交款的,视同放弃选房资格(账号:34050168450800000564,户名:太湖汇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设银行太湖支行)。选房在县公证处监督下按摇号产生的选房顺序依次候选,具体选房时间提前2天通知。 太湖汇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5日
经纬汇通商品住房摇号中选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