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保留证明事项公示
序号
单位名称
证明事项名称
证明用途
证明内容
开具单位
设定依据
1
卫健委
婚育状况证明
再生育审批
生育状况
县卫健委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2
终止14周以上计划内妊娠通知书
14周以上终止妊娠
医学需要终止妊娠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安徽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