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生态环境分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助推企业复工复产

2020-03-20 11:31:00 来源: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政府 作者: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区生态环境分局迅速行动、全力应对,不断强化环境监管,多措并举优化涉企服务,扎实推进环评领域“放管服”改革,精准服务,坚决执行“两个清单”,助力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协调共赢提供生态环境保护强力支撑。

  一、疫情防控期间,对党委政府认定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等三类建设项目,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实施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急服务保障措施。其中,对临时性的三类建设项目(包括临时性建设使用,临时性改扩建或转产等),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对疫情结束后仍需使用的三类建设项目,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告知承诺制”,或先开工后补办手续。

  二、认真落实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强化项目环评审批服务,按照《安徽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豁免名录(2020年本,试行)》,对22个大类、50小类建设项目实行豁免管理,对列入清单的项目,不再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手续,要求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应遵守国家及省市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并自觉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安徽省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将环境影响总体可控、受疫情影响较大、就业密集型等民生相关的部分行业,包括工程建设、社会事业与服务业、制造业、畜牧业、交通运输业等多个领域共涉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17大类44小类行业,实施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原则上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三、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至2020年9月底,对符合条件的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企业,民生保障重点行业企业,污染小、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企业,重大工程项目,重点领域企业五类3家企业,尽可能通过非现场执法的方式开展执法监管,除信访举报核实等情形外,一般不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对已经安装在线监控的企业,将在线监控数据作为监管的重要依据,主要以非现场执法的方式开展执法监管。积极推行非现场监管方式,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合理减少检查频次。分类处理环境违法行为,审慎采取查封扣押或限制生产停产措施整治;对受疫情影响,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且未造成环境危害后果的,可以依法不予处罚,督促尽快整改;对因疫情影响而未按时完成整改的,可以酌情延长整改期限;对借疫情之机发生主观恶意环境违法行为的,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罚。(区生态环境分局  撰稿:徐芬  审核:张启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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