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宝工业园厂区总体规划方案于2013年4月经规划部门批准同意,2014年12月规划验收,交付使用。现建设单位申请,因D-5#、D-6#、D-7#三栋厂房尺寸较大(96米*80米,单层面积3072平方米),不利于企业招商要求,拟将三栋丙类厂房一至三层中间变形缝处增加砖砌隔墙,用于厂房内部分割,并在厂房中间变形缝处增加室外敞开式钢结构楼梯。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3.7.2要求:厂房内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安全出口数量不应少于2个。增设钢结构疏散楼梯后厂房防火间距达到10米,满足防火间距要求。钢结构楼梯为构筑物,不纳入建筑面积。改造后每个防火分区为1536平方米,满足规范要求。 为充分尊重公众对规划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做到阳光规划和科学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安徽加宝实业股份公司厂区D-5#、D-6#、D-7#厂房建筑设计调整方案》予以公示。 欢迎社会公众在公示期间通过来访、来电、来信对该方案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方式:宜秀区政府网站及施工现场展板公示 公示期: 2020年12月30日至2020年1月5日。 联系人: 安庆市宜秀开发区管委会安商办 联系电话:5839092 地 址:安庆市宜秀开发区管委会大楼312室 2020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