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岳西县委岳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岳发〔2019〕3号)及《关于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细则》(岳经信〔2020〕34号)文件精神,县经信局、财政局、统计局、审计局、县经济开发区等单位组成审核小组,于2020年10月19日开始对企业申报的2019年度大力促进民营经济政策奖补进行了为期4天的实地审核确认。现将审核情况(见附件)公示如下,公示期为7天(12月8日-12月14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向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反映。 联系人:王赞春 联系电话:13855650775 2020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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