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房产税征税范围的公告相关信息

2019-12-26 17:44:00 来源:关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房产税征税范围的公告

随着城市发展、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关岭县城市规模不断扩大,为统一税制,公平税负,充分发挥税收调控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和《贵州省房产税施行细则》的有关规定和《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房产税征税范围的批复》(关府函〔2019〕230号)文件批复,现就调整我县房产税征收范围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税范围

县城的征税范围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包括关索街道办事处、龙潭街道办事处、百合街道办事处、顶云街道办事处;建制镇的征税范围为永宁镇、花江镇、断桥镇、坡贡镇、上关镇、岗乌镇、新铺镇、沙营镇。

二、实施时间

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实施过程中由国家税务总局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税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负责解释。

 

     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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