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和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缴纳社会保险费补贴的公告相关信息

2020-07-03 08:32:00 来源:关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作者:关岭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关于给予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和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缴纳社会保险费补贴的公告

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就业,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2019年10月29日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教育厅 贵州省公安厅 贵州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下发的《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发〔2019〕19号)文件精神,对小微企业、民营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最长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小微企业、民营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每吸纳1名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符合条件的可享受800元的一次性奖励。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注:补贴时限从黔人社发〔2019〕19号文件下发后时间开始计算

办理窗口:关岭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301办公室;咨询电话:37110401。

附件:1.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花名册.xlsx

             2.所需资料清单.doc




关岭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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