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补贴性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专项方案的通知》(豫技领办[2019]8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使用的通知》(豫人社办[2019]92号)文件精神,经审核,下列3家职业培训机构3个班次217名人员符合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标准,现予公示。公示期2020年12月14日-2020年12月20日。如有异议,请于2020年12月20日18:00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龙安区人社局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监督电话:5022380 龙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