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黄县县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年度内黄县县长质量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9-10-30 09:43:42 来源:内黄县政府 作者:来源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各有关组织:

为表彰在质量管理、经营绩效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的企业和个人,引导和激励本区各类组织建立和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提升管理水平,追求和实现卓越的经营绩效,根据《内黄县县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内政〔2014〕66号),即日起启动2018年度内黄县县长质量奖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内黄县县长质量奖是内黄县人民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设有“组织类”和“个人类”奖项。评奖活动每年开展一次,每次获奖组织和个人均不超过3个(可空缺)。

  二、申报时间

  2019年10月14日起20191120

  三、申报对象

在内黄县域内注册登记并正常运行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生产经营,已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具有卓越经营绩效的法人组织或组织所属各部门的个人,包括一、二、三产业中从事生产、服务、研究、设计、教育、医疗等工作的各类组织。

  四、申报条件

申报组织条件和推荐个人条件详见《内黄县县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内政〔2014〕66号)见附件1

    五、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由申报表、组织概述(仅组织类)、自我评价报告及证实性材料组成。

  1.申报表。各申报组织应如实、完整地填写《内黄县县长质量奖申报表(组织)》(附件2)或《内黄县县长质量奖申报表(个人)》(附件3)。

  2.组织概述。内容根据《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 19579-2012附录B的要求提供。字数不超过3千字。

3.自我评价报告。对照《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 19580-2012的具体要求,逐条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用数据和事实进行评价说明,必要时可使用图表。个人自评报告依据《内黄县县长质量奖个人评价标准(2018)》(附件4)编制。

4.组织自评表。申报组织填写(附件2

5.证实性材料。凡在申报表、自我评价报告中涉及的,需提供证实性材料,包括经审计的近3年财务报表(2016-2018年)、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税务登记证、相关市场准入资格证书、荣誉证书、企业主要领导卓越绩效培训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经评审办审核后返还)。如无法提供的,请做书面说明。

6.提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牧局、县安监局、县环保局、县国(地)税务局、县人局等与本组织相关部门的2015年至2017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证明(如涉及)

以上申报材料中1、2、3、4需合并成册,证实性材料单独成册,普通A4纸双面印刷、软封面装订、字体为宋体小四号、行距1.5倍。申报组织应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份、电子资料(含所有申报材料)一份。

六、申报及评审工作程序

   1.申报。申报组织应于20191120日前将完整申报材料报送内黄县县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秘书处(内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监股)。

2.推荐。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对申报组织提供的材料进行认真核实把关,在申报表上签署推荐意见后加盖公章。申报组织和个人应于1120日前报送内黄县县长质量奖秘书处。上报截止期后,秘书处将不再接受任何补充或修改材料。

3.资格审查。秘书处对申报组织和个人的基本条件和申报材料组织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正式受理其申报。

4.资料评审、现场评审及综合评价。由秘书处选聘评审组,并组织评审组对申报组织进行资料评审、现场评审及综合评价。

5.审定、公示。召开内黄县县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会议,审议获奖组织名单,并通过内黄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根据社会公示意见,提出2019年度内黄县县长质量奖拟奖组织和个人推荐名单,上报县政府批准。

6.批准、通告。经县政府同意后,印发内黄县县长质量奖表彰通知,向社会发布通告,并提请县政府对获奖组织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七、其他有关事项

1.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应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做好内黄县县长质量奖的培育、发动、推荐工作。

2.有关内黄县县长质量奖管理办法、评价标准、申报表等资料可登录内黄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eihuang.gov.cn)“专题专栏”栏目中的“质量强县”栏目查询下载。

3.申报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内黄县市场监督管理

人:袁国新  李俊昌  

联系电话:7798019

  电子邮箱:gszj2016@126.com      

           

 

     内黄县县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

                            2019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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