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5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现予公告作废。 01 权利人名称:王春法 不动产证(原土地证)丢失,坐落:内黄县城东大街东段北侧,四邻:东 服务公司;西 路;南 马景山;北 路;土地面积:175.5平方米。
公告日期:2019年12月18日至2020年1月7日
2019 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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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5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现予公告作废。 01 权利人名称:王春法 不动产证(原土地证)丢失,坐落:内黄县城东大街东段北侧,四邻:东 服务公司;西 路;南 马景山;北 路;土地面积:175.5平方米。
公告日期:2019年12月18日至2020年1月7日
2019 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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