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贫困劳动力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17〕187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就业补助资金支持转移就业脱贫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7〕71号)和《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加强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帮扶的通知》(安人社就业〔2020〕4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贫困劳动力就业工作,稳定贫困家庭收入,防止脱贫人员返贫,解决特殊时期未及时返岗的贫困劳动力就业问题,区人社局经过审核决定将张玉先等38人安排为临时公益性岗位人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3月28日-4月3日。 咨询电话:5139856 5139857
2020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