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第1号)】决定对我县境内部分公路出口实施设卡管理

2020-01-31 21:26:05 来源:微信公众平台 作者:镇赉发布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严格落实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维护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零发生”局面,有效阻断交通工具传播,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白城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公告及镇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告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1.非本县车辆(轿车类)不许入境,一律劝返,确有特殊原因不返回者,需转送建平敬老院隔离观察14天。

2.运输活禽牲畜及到镇赉收购粮食的物流货运车辆,一律不许入境,其他货运车辆筛查登记后,无症状可放行。

3.本县车辆可以入境,经筛查登记后,体温正常可以放行,但必须居家观察14天,将信息立即推送给社区或相关乡镇。

4.控制人员流动引发的疫情输入风险,决定对我县境内部分公路出口实施设卡管理。自本公告发布之时起,对镇赉西出口、国营渔场三号坝、到保农场加油站、金边湖(扎突公路)、坦途北(与泰来交界处)、嘎什根粮库等路出口实施设卡管理。恢复通行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告。

 

              镇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30


信息来源:镇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本期编辑: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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