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告(第5号)

2020-02-06 18:56:45 来源:微信公众平台 作者:镇赉发布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白城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第5号)


按照吉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的有关部署,为有效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传播蔓延,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及相关规定,在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现通告如下:

1. 外出返白人员故意隐瞒不报具体行程、出行方式、接触人员、身体状况以及家人健康等情况,导致后果的;

2. 未按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居家隔离、医学隔离14及不配合隔离治疗,擅自外出对他人健康安全带来潜在威胁的;

3. 以故意逃避、恶意阻挠、暴力抗拒等方式拒不配合疫情排查的;

4.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防控工作人员履行各项防疫职责的;

5. 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损坏医疗机构财产的

主动配合疫情防控是每位公民应尽的法定义务,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涉及疫情的违法犯罪线索。经核查属实的线索,对举报人员给予奖励。

举报电话:

白城市:白天(8:00-18:00)3227500

           夜间(18:00-次日8:00)3224490


洮北区:33606333211336

大安市:5232836

洮南市:6223339

镇赉县:7223802

通榆县:4300327

特此通告。

 

白城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26 

信息来源:白城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本期编辑: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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