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镇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告(第2号)

2020-02-07 19:40:12 来源:微信公众平台 作者:镇赉发布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镇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告(第2号)


按照吉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应急响应要求为切实做好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最大力度控制疫情传播,最大程度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自2020278时起,对我县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提级管控措施。现就有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城区以区块为单位,各区块封闭管理保留指定出入通道,并设立防控检测点。严防人员随意出入,每户家庭 (居家隔离家庭除外)每两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除疫情防控工作、生病就医等需要外,其他人员不得外出。
二、乡村以屯为单位,所有路口全部设卡,专人看护。严控人员出入,每户家庭(居家隔离家庭除外)每两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如极特殊情况需出村的,必须由村委会开具证明,由所在乡村负责防控。
三、所有公共场所、单位的中央空调一律关闭;重点部位、公用设施以及保障群众日常生活需求的菜店、食杂店、小型超市等消杀工作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操作,确保达到消杀效果。不符合消杀要求,一经发现,立即关停。
四、严禁县城内所有出租车上路营运。出租车公司要配合执行,并免收停运期间租金。
五、严禁“红白事”集聚。“红事”一律停办;“白事”必须从简,由所在地殡葬管理部门负责对参与人员测量体温,严格控制人员数量。
六、严禁居民串门、集聚。各种场所一律不得有聚餐、打牌、打麻将、广场舞等聚集活动。
七、外出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不戴口罩不得出入公共场所。
八、全县所有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充分发挥带头作用,管好自己、家人、亲属,带动街坊邻居,协助社区和村委会做好管控工作。
九、对于拒不听从工作人员管理、劝阻,聚众闹事的,传谣、造谣的,由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对于涉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严肃追责。
十、上述管控措施解除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另行通知。


特此通告。

 

 

                   

镇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6日

  



信息来源:镇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本期编辑:王岩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