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赉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秸秆离田和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通告

2020-03-07 11:16:00 来源:镇赉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广大农民朋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吉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吉林省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加快秸秆离田和禁止露天焚烧秸秆通告如下: 

  一、在全县禁烧区内,严禁露天焚烧秸秆;限烧区内秸秆由各村在指定时间统一组织焚烧。禁烧区和限烧区范围,在各村屯公示,请农民朋友自行对照。 

  二、根据农时安排,自觉做好秸秆离田。离田秸秆要整齐堆放到指定区域,严禁对村屯环境卫生造成影响。 

  三、凡在禁烧区内露天焚烧秸秆的,将按照《吉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当事人2000元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设立监督举报电话,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诉、举报各种露天焚烧秸秆污染环境行为。一经查实,给予举报人2000元奖励。 

    

  监督举报电话 

  县公安局:110 

  白城市生态环境局镇赉分局:7291525       

    

  镇赉县人民政府 

  二〇二〇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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