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居民出行管控的通告

2020-02-07 08:00:00 来源: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作者:长白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长防发〔202013

 

关于实行居民出行管控的通告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按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一级响应要求,经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270时起,在长白县城区范围内实行居民出行管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严控城区居民出行。每户家庭(纳入健康管理的家庭除外)每2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携带身份证上街采购生活物资,其他人员除疫情防控等必须工作需要、生病就医、在商店超市和药店上班外,不得外出。外出人员要按规定报备社区,采取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购物期间不要扎堆或聊天,采购完生活物资即刻回家。

二、疫情防控期间,各小区居民禁止将房屋租赁给外来人员,不得留宿外人。城区所有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自己、家人、亲属,带动街坊邻居,协助工作人员劝导小区居民按要求少出门、少上街、不串门、不聚集。

三、对拒不听从工作人员管理劝阻、聚众闹事的,公安机关依法从严处理。凡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参与聚众闹事的,提请纪检监察机关严肃问责,同时追究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四、县直各部门、各社区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减少外出活动,全面动员群众自觉居家,自我防控,以最大程度切断病毒传播途径,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五、城区人员出行管控措施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六、各乡镇、村、社区参照执行。

特此通告。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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