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防发办〔2020〕23号
关于印发《居家隔离告知书》的通知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来(返)长人员居家隔离工作,阻断病毒扩散,现将《居家隔离告知书》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当前排查情况,对需要居家隔离人员送达签字并由社区留存备查。
附件:《居家隔离告知书》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6日
居家隔离告知书
鉴于当前防控形势,按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一级响应要求,决定从2月6日0时起,对来(返)乡人员实施居家隔离观察。要求如下:
一、隔离时间
根据当前排查结果,您的隔离期为 月 日至 月 日,隔离期满后,经由县卫生防疫专业人员随访检测确认可解除隔离。
二、注意事项
1.尽量减少与共同居住人员的接触,每天早、晚,自己进行2次体温测量,并做好记录。注意家庭和个人卫生,勤洗手、常通风,房间每天要通风2—3次,每次15—20分钟;多饮水,清淡饮食,保持心情愉快。
2. 居家隔离期间一律不得外出。确需采购生活必需品时,每2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携带本人身份证、佩戴口罩、手套外出采购,外出前要向社区申报;回家后要及时向社区报告外出具体情况。快递、外卖已禁止进入小区,尽量不要网上购物。因独自一人居家隔离的,可致电社区工作人员协助采购。联系电话:
3. 一旦出现发热、干咳、气促等异常症状时,应立即向村(社区)人员报告。
4. 严禁“红白事”集聚,“红事”一律停办,“白事”必须从简,参与人员控制在10人以下。元宵节期间,暂停一切祭祀活动。
5. 对拒不执行居家隔离要求的,县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处理。
6. 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您多理解,多配合!
被告知人签字:
被告知时间:2020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