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的实施意见〉通知》的制定说明

2017-03-22 08:00:00 来源:浑江区人民政府 作者:浑江区农牧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政府于2017322发了《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浑江政发〔20174号),现就制定该文件的有关问题作以下说明: 

  一、 制定意图和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吉林省种植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和《中共白山市委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白山市生态效益型特色农业发展的意见》精神,突出地方特色产业发展,减少我区主要粮食作物种植面积,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种植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促进农民增收,特制定此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 制定过程 

  2017228日,按照省委、市委、区委的安排部署,由浑江区农牧局牵头起草了《实施意见(草稿)》,201731日,就《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了区委、区政府各位常委的意见,并对《实施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2017310日,《实施意见》经中共浑江区委2017年第3次常委(扩大)会议通过。2017320日,经浑江区区长王代刚同志审阅批准。2017322日,经浑江区委书记胡波同志审签印发。 

  三、 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在第一部分“总体要求”中,指明了《实施意见》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第二部分:补贴内容。在第二部分“补贴内容”中,详细阐述了《实施意见》的 资金额度 、补贴对象、补贴措施。 

  (一)资金额度。全区每年补贴资金300万元,其中,玉米生产者补贴金额10%用于产业结构调整资金60万元;地方财政用于产业结构调整资金240万元。 

  (二)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种植面积相对集中连片且种植规模在100亩以上的涉农企业、专业合作社、种植农户等经营主体。 

  (三)补贴措施 

  1、产业结构调整补贴政策:2017—2020年,在全区8.7万亩耕地范围内,对调减籽粒玉米后规模化(原则上面积100亩以上)新发展玫瑰、牡丹、大榛子、文冠果、轮叶党参等特色高效作物的,成活率达到85%。每亩补贴200元;食用菌以每10万袋为基数,每10万袋补贴1万元。补贴资金在第二年5月末验收合格后兑现。不重复补贴,享受项目扶持资金的不再补贴。 

  2、农业保险补贴政策: 区财政对食用菌保险保费补贴20%,对育肥猪保险保费补贴15%,对黄牛保险保费补贴30%,对粮油作物保险保费补贴15%。 

  3、项目扶持政策:整合各项涉农资金,向特色农业产业化项目倾斜。重点鼓励扶持辐射带动作用强、市场前景好的涉农企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形成产业集聚效应,加快农户增收致富步伐。 

  第三部分:补贴程序。在第三部分“补贴程序”中,重点强调了生产主体申报、村级登记公示、镇(街)审核确认、资金发放四个主要程序。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在第四部分“保障措施”中,重点强调了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档案、强化政策宣传三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第五部分:安华保险各险种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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