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锦达商贸有限公司等195户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之规定,白银锦达商贸有限公司等170户企业和白银五家和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等25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017年、2018年,连续两个年度未参加年报公示。经查,白银锦达商贸有限公司等企业注册登记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白银五家和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民专业合作社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以上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嫌违反了《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之规定,我局拟对上述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营业执照予以吊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四十二条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之规定,拟吊销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如有异议,请向我局提出复核意见。逾期未提出,我局将依法予以吊销处罚。
拟吊销名单附下,同时公布在白银区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baiyinqu.gov.cn/)、白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门口公示(地址:公园路404号)。
连续两年未年报企业名单.xls
白银市白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