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社保基金管理,掌握离退休人员的基本信息,请机关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加快推进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资格认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证范围
2020年1月1日之前在白银区范围内已办理城镇职工离退休(职)手续并领取养老待遇的各类人员(含机关事业单位、“五七工、家属工”、完全失地农民)和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
二、认证时间
全面取消待遇领取资格集中认证,参保人员在2020年年底前自助完成认证即可,以后每个自然年度12月31日为当年认证截止期。
三、认证结果处理
社保经办机构根据“甘肃人社认证”APP、各参保单位及街道社区提供的认证情况,对无法确认养老保险待遇继续领取资格的离退休(职)人员暂停发放待遇,经重新认证通过后,再恢复发放并补发养老金。
对涉嫌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养老金的,一经发现,将及时停发待遇并核实相关数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规定,将当事人移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追缴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工作不到位造成的社保基金流失,将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四、工作要求
各参保单位、乡(镇)、街道、社区要加快推进认证工作,认真审核相关材料,在工作中应本着服务人民群众、减少经办环节的精神,结合全民参保等实际工作,通过入户走访、上门服务、健康体检等多种方式开展认证,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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