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白银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白银区2020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结余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2020-11-04 08:00:00 来源:白银区政府网 作者:区扶贫办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各乡镇,区直相关行业部门:
  根据《甘肃省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甘办发〔2014〕66号)文件第十六条规定,财政专项扶贫结余资金由扶贫部门调整安排用于新的扶贫项目。2020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资金共结余393.6万元。其中省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中精准扶贫贷款贴息项目结余资金123万元,助力贷贷款贴息项目结余资金40.6万元;省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中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项目结余资金64万元;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中危房改造项目结余资金20万元,村卫生室建设项目结余资金15万元;财政专项涉农整合资金中危房改造项目结余资金50万元;收回互助金81万元。
  现将白银区2020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结余资金计划予以下达。
  各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甘肃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和《甘肃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报账制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管好用好扶贫专项资金。财政部门负责资金合规性审查,交运部门负责道路硬化项目的审核批复,水务部门负责小水工程项目的审核批复,发改部门负责工程类项目招投标控制价的审核;扶贫部门负责资金使用范围、资金拨付报账、对象和效益的监管;审计部门负责资金使用管理的审计检查;纪委监委部门负责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项目实施单位要加强项目管理,尽快组织实施,工程类项目要由项目实施单位组织招投标后实施。项目完成后,要及时审核报账凭证,组织竣工验收。
  扶贫、财政等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审计、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扶贫资金的审计和监督,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附件:白银区2020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结余资金项目计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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