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陈仓区红十字会疫情防控接受社会捐赠物资公示(第六批)

2020-03-04 00:00:00 来源: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按照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安排,区红十字会向社会各界发出接收捐赠物资的倡议,省内外爱心企业和人士积极响应、慷慨解囊,捐赠物资全力支持我区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第一线,截止2020年3月4日16时,区红十字会共收到社会各界捐款人民币共计559805.00元,收到各类物资共约4.5万余件。

现将2月22日至3月4日接收到的社会捐赠物资明细公示如下:

一、捐赠物品(按捐赠先后顺序排序):

1.齐都制药有限公司:医用外科口罩1000个,过氧乙酸5桶(25L/桶),隔离衣90件,免洗手消毒液凝胶180瓶,防护面屏100个;

2.中国珠宝虢镇店:一次性口罩4000个;

3.宝鸡市华海商贸有限公司:酒精10桶(20L/桶);

4.宝鸡康利工贸有限公司:75%酒精20桶(25L/桶);

5.宝鸡德晟林纸制品有限公司:蒙牛真果粒奶100箱。

二、捐赠现金(207320.00元)

1.宝鸡瑞熙钛业有限公司:150000.00元;

2.区委统战部机关:刘博彦500.00元,陈海宁300.00元,王文强300.00元,石涛200.00元,曹劝虎200.00元;

3.民进陈仓区总支:14400.00元;

4.民建陈仓区总支:10000.00元;

5.陈仓区工商业联合会:16000.00元;

6.宝鸡市陈仓区缤纷鸟艺术培训学校:1000.00元;

7.陈仓区纪委监委非党干部:300.00元;

8.千渭街道铁道南社区干部群众:4120.00元;

9.区疾控中心干部刘晓丽:10000.00元。

三、捐赠物资发放情况:

2月22日至3月4日,接收的社会各界捐赠物资,根据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物资分配方案,按用途由疾控中心发放到相关单位用于疫情防控:

1.齐都制药有限公司物资定向捐赠到区中医医院。

2.宝鸡康利工贸有限公司物资定向捐赠到教体局;宝鸡德晟林纸制品有限公司物资定向捐赠到各街办社区。

3.一次性口罩发放到区执法局、区档案局、区教体局和指挥部;75%医用酒精分配到凤阁岭、赤沙、拓石、坪头中心卫生院、通洞、胡店卫生院和疾控中心。

4.接受的捐赠资金545685.00元(累计)按照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批示,转入相关单位用于采购防控物资。

宝鸡市陈仓区红十字会

2020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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