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宝鸡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实施以工代训补贴有关政策的通知》(宝人社发〔2019〕184号)文件与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宝鸡市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宝人社函〔2020〕109号)文件规定,凤县福安工贸有限责任公司40名贫困劳动力符合培训补贴要求,现将该公司申报的6—7月份以工代训补贴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8月28日----2020年9月6日。 如各有关单位或人士对此公告有疑问或异议,请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0917-4762125 附件:凤县福安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申请6—7月份以工代训补贴人员花名册.xlsx 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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