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鸡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和培育村镇工厂促进就近就业和就业脱贫工作的通知》(宝脱贫办发【2019】14号)文件规定,经严格审核,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凤人社发【51】号)命名的村镇工厂:凤县平木镇烧锅庄村集体股份经济联合社,符合电费、场地租赁费补贴标准,现将补贴发放金额进行公示:2019年场地租赁费合计:4625元;2019年电费补贴(1--12月)7265.4元,合计:11890.4元,大写(壹万壹仟捌百玖拾元肆角)如各有关单位或个人对此公告有疑问或异议,请举报。
公示时间:2020年10月9日----2020年10月18日。 监督举报电话:0917-4764925
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9日 |